昨日,武汉市交管部门表示,经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多次协商决定:免收驾驶人电子信息卡60元的年费。从21日起,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交警处罚时,驾驶人须出示本人的电子信息卡。
在执行中,交警对未携带信息卡(含未领取)的驾驶人将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违法行为人迅速领卡、持卡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驾驶人领卡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决定后,15日内须持卡缴纳罚款,否则将收滞纳金。
据介绍,使用电子信息卡缴款,驾驶人可到中国银行存款机或网点柜台存入现金即可。这将使缴款速度大为提高,避免因违法信息录入错误而导致缴纳罚款未被认可,还可有效打击冒用、挪用、伪造驾驶证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