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规定1、持有部队(武警)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员、转业、退伍后可以持原驾驶证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部队(武警)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现役军人因工作需要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2、复员、转业、退伍人员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进行道路驾驶考试。超过1年不满两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2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持有部队(武警)小型乘座车、摩托车驾驶证3年以上的,免考道路驾驶考试。二、办事所需资料1、申请人按填表须知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免费领取);2、申请人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区、县级市以上医院接受体检并签章(驾驶员体检专用章);3、属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的,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员、转业、退伍证和复印件,以及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4、属现役军人的交验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批准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申请人实际驻地住址);5、部队(武警)驾驶员档案及有效的正式驾驶证;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装(非制服)的红底光面小1寸(32mm×22mm)彩色照片6张(人像头部应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三、持有部队(武警)驾驶证人员申领地方驾驶证,持以上资料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白云分所(机场路406号)办理;须复考的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办理。(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四、投诉电话:市局:110;交警支队:86564481;车管所:83115303